介绍关于湖北省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会计职业技能大赛的参赛事宜,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地团体赛申报由项目人员指导分析。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9月至12月间举行。本次大赛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其中:选拔赛为线上竞赛;总决赛实行现场竞赛,地点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总决赛中的“财税知识竞赛环节”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
湖北省境内所有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类在校学生。
(一)本次竞赛采取个人赛与团体赛相结合的形式,由各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为该单位的在职职工或在校学生。在职职工选手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一致,学生选手学籍证明应与报名单位一致。
(三)已获得“湖北省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三、竞赛赛制
本次竞赛赛制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其中,选拔赛由财会业务技能竞赛和涉税业务技能竞赛两个环节组成;总决赛由财会业务技能竞赛、涉税业务技能竞赛和财税业务知识竞赛三个环节组成。
四、组织实施
(一)选拔赛
1.竞赛时间具体竞赛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大赛官网上提前予以公告。
2.竞赛方式:线上竞赛。
(二)总决赛
1.报名时间:选拔赛结束即进行总决赛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大赛官网上提前予以公告。
2.竞赛时间:具体竞赛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大赛官网上予以公告。
3.竞赛方式:线下指定地点竞赛。
五、竞赛奖项
(一)奖项设置
1.组织奖:若干项。
2.团体奖:大赛团体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按照各代表队(单位)在总决赛中的团体成绩排名授予,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总决赛参赛代表队(单位)数量的10%、20%、30%和40%。
其中,对获得总决赛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单位),另分别授予金奖、银奖和铜奖。
3.个人奖:按照参赛选手在总决赛中的个人成绩授予个人奖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总决赛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和30%。
对获得团体一等奖的代表队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奖。
(二)奖励办法
为获得本次大赛团体奖的代表队和个人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对获得团体金、银、铜奖的参赛代表队授予奖杯。
对在本次大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赛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 “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
六、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举办,湖北省会计学会、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联合承办。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此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和有关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会计学会秘书处。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好本地辖区内参赛报名,确保大赛工作有序开展。
(二)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确保大赛安全、顺利进行,严格按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做好竞赛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官网、公众号、新媒体等多渠道,展示大赛盛况、大赛选手良好的精神风貌。